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的規定,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將從8月20日起對出口玩具進一步加強檢驗監管并實施新的《出口玩具質量許可(注冊登記)制度》。對出口玩具產品生產或經銷企業所使用的涂料等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出口玩具產品外發代工企業實施備案登記制度,成為檢測的重點。
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此次對出口玩具檢驗監管及質量許可的新制度從認證對象、產品類別單元劃分、抽樣要求、檢驗標準、對生產企業的審核要求及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證書內容、格式、有效期等做出了全新規定。
據介紹,新規定要求,出口玩具質量許可(注冊登記)按玩具產品類別進行,實施“產品型式試驗/類別安全測試+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年度監督審核+日常監督管理”的管理模式;出口玩具產品生產或經銷企業的出口玩具產品使用的涂料等危險化學品,必須經檢驗檢疫部門檢測合格方可使用,并實施批次管理制度。同時,對出口玩具產品生產或經銷企業所使用的涂料等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出口玩具產品外發代工企業實施備案登記制度。
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將從2007年8月20日起調整和完善出口玩具質量許可(注冊登記)制度,對法檢目錄內的出口玩具產品實施出口玩具質量許可(注冊登記)制度。深圳地區出口玩具生產企業需于2007年9月20日前向深圳出入境檢驗檢驗局提出出口玩具質量許可(注冊登記)的申請,填寫《出口玩具質量許可(注冊登記)申請書》,按規定要求提交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