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萃網觀察】本報北京消息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了《關于提高輕紡電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明確從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紡織品、服裝、輕工、電子信息、鋼鐵、有色金屬、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其中,紡織品將提高到16%。
據悉,具體調整為:將CRT彩電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將金屬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此外還有一些行業調高出口退稅率。此次調整共涉及3802個稅號。
自金融危機以來,由于紡織服裝行業受沖擊較大,2008年8月1日和11月1日,中國連續兩次提高出口退稅率,將紡織服裝的退稅分別從11%調整到13%、從13%調整到14%。但是行業提高退稅率呼聲依然很高。此次調高到16%,與行業呼聲基本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