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萃網觀察】一、出口退(免)稅登記
出口企業退(免)稅登記是整個出口退(免)稅管理的首要環節,是退稅機關受理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必要條件。
出口企業辦理退(免)稅登記時應附送如下資料:
商務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其進出口經營權的批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營業執照;
國家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主管征稅的國家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審批表(一般納稅人出口企業用);
海關核發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
出口企業的銀行開戶許可證;
招標單位所在地國家稅務局簽發的中標證明通知書(無進出口經營權的中標企業用);
商務部(或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使用中國政府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援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企業用);
主管退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二、從“中國電子口岸”提交數據
出口貨物報關出口后,出口企業應及時登錄“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退稅子系統,核查并準確地確認和提交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電子數據。
三、增值稅發票認證
來源:紡織百科